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以外人员暂行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核心竞争力,建设具有特色的医护人才梯队,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医院(上医院)成立于年,是一医院、上海交医院、医院。承担着喀什地区近万人口的医疗服务任务。医院核定床位张,现有职工近余人。建院60年来,秉承“仁爱、和谐、博学、精医”的院训,不断发展壮大,现已成为南疆地区乃至整个新疆范围内颇具学术影响力的大型综合医疗机构。 年,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启动,确定了上海援助我院,近年来,在上海市的大力帮扶下,医院综合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医院与我院携手打造了心血管疾病诊治中心等8个临床医学中心和瑞金-喀什实验研究中心,复旦大学研究生班及“三优人才”、“紧缺人才”赴上海培养计划为我院人才梯队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医院目前拥有11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地区级重点专科、10个地区级疾病诊疗中心、8个地区级质量控制中心、13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成立了南疆首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喀什地区首家国际急救培训中心,获评成为国家卫健委电子病历应用等级六级单位、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ISO)单位。先后荣获了“全国卫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院”称号。 二、招聘原则 医院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过硬;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抗压能力;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 6、需具备相关规范化培训证书的人员,须有相应的规范化培训证书或相关证明; 7、需具备相关执业证人员,须有相应执业证或合格成绩单; 8、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2、因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与原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5、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岗位设置 《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部分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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