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人口普查前全面开展户口整顿,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工作。为全面做好我市人口普查,喀什市公安局决定从5月25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进行人口信息核对登记及清理。喀什市公安机关将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情况,通过采取新疆公安APP自助预约申报、预约上门见面或电话、网络等方式,逐户、逐人核对人口信息,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重复户口: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常住户口,居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按照“保留合法、注销非法”原则,保留其真实合法的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虚假)户口。有上述情形的,请9月30日前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可以证明原始户籍的档案材料,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删除虚假、错误户口。 二、应销未销户口: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敦促其亲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相关材料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三、人户分离、空挂户口:人户分离、空挂户口即现居住地址与户口簿登记的住址不符合的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口信息核实矫正。 四、出生未登记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其亲属应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五、无户口人员:凡是无户口人员须在9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咨询、申报和登记办理户籍手续。 六、未办理二代身份证人员。凡是年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或未到派出所采集录入照片人员,需在9月30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采集录入照片。 七、户口信息确有差错的人员。如果发现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前往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更正出生日期的需要提供原始的户籍资料,变更姓氏和民族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八、流动人口、租赁房屋。非喀什市户籍居民,在喀什市居住暂住的,请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登记,根据需要可以通过新疆公安APP、居住所在村社区现场申办电子居住证。房屋出租的,请房主持房产证、身份证主动到派出所申报租赁房屋登记。 九、征集户口整顿线索。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此次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中,检举揭发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喀什市公安局 年6月12日 文章来源:喀什市公安局 ?“服务+”便民模式,就在刚才,喀什公安送“礼”了!?保护野生鸟类,喀什市公安局在行动——森林派出所积极救护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喀什公安实战课程之模拟法庭:上演“民告官”,提升警察执法办案水平!?商场里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喀什市公安局大练兵“送奖到岗”活动主编:张凤 责编:王建波 编辑:申慧勇 欢迎投稿: qq. |